對大部分的人來說
"藜麥"是種完全陌生的食材
自己也是好奇之下才開始接觸
藜麥的原文是Quinoa意即母親
是種已有5千年以上歷史的作物
來自南美洲的安地斯山脈
也是印加民族的傳統食物
藜麥是種非常堅韌的植物
不但能在4,000公尺以上高海拔區生長
而且耐旱耐蟲耐高溫
含有9種人體無法生產的必需胺基酸成分
還有豐富纖維質與維生素
甚至被美國NASA評估為最適合太空人實用的糧食之一
堪稱為超級食物
藜麥怎麼吃?
其實甜的/鹹的/熱的/冷的都可以
我喜歡把它當成couscous使用
拿來拌沙拉是最快的方式
咬起來QQ的帶有堅果香氣
而且非常有飽足感
材料 :
1. 藜麥 1杯
2. 花椰菜 1顆
3. 玉米粒 1杯
4. 南瓜丁 1/2杯
5. 地瓜丁 1/2杯
6. 堅果 適量
7. 橄欖油 1T
8. 檸檬 1/2顆
9. 鹽 適量
10. 黑胡椒 適量
11. 新鮮薄荷葉 適量
作法 :
1. 藜麥以水稍微沖洗,以藜麥:水1:1-1.5的方式煮熟,約煮滾15mins後熄火,悶15mins,放涼備用
2. 南瓜丁&地瓜丁撒上少許橄欖油,進烤箱以180度C烤15mins
3. 花椰菜&玉米粒洗淨燙熟後放涼備用
4. 將上述食材全部拌勻,加入橄欖油/檸檬汁/鹽/黑胡椒調味
5. 新鮮薄荷葉切絲撒上,最後豪氣撒上堅果,拿起湯匙,開動
Tips :
1. 藜麥有白色/紅色/黑色/灰色,一般最常見為白色,嚴格來說它是種子而非穀物,煮熟後會發現有小小彎彎的白色芽點;藜麥口感非常好,Q彈中帶有堅果香氣,個人愛的不得了
2. 藜麥食譜根本毫無規則,基本上愛加什麼就加什麼,拿來拌沙拉或是淋上燉牛肉的肉汁都美味,我還拿來做過藜麥米布丁,口感也是一流
留言列表